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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軀體的苦行包括:崇拜至尊主、婆羅門、靈性導師,還有好像父母一樣的尊長。潔淨、樸素、獨身、不用暴力也是軀體的苦行。
要旨
至尊神首在這裡解釋了種種不同的苦行,各項贖罪修爲。首先,祂說明用軀體實踐的苦行或贖罪修爲。一個人該禮拜或學習禮拜神、半神人、完美而且夠資格的婆羅門、靈性導師、好像父母一類的尊長、以及精通《韋達》知識的人。這一切都該正當地禮拜。一個人該把自己內外都淸洗得乾淨,學習在行爲方面樸素。不該做任何不爲聖典訓示所容的事情。不該耽於婚外的性行爲;聖典只容許婚姻中的性行為,其他絕不容許。這就稱爲獨身了。就軀體而言,這些都是苦行和贖罪修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