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章 節
मां च योऽव्यभिचारेण भक्तियोगेन सेवते ।
स गुणान्समतीत्यैतान्ब्रह्मभूयाय कल्पते ॥ २६ ॥
māṁ ca yo ’vyabhicāreṇa
bhakti-yogena sevate
sa guṇān samatītyaitān
brahma-bhūyāya kalpate
字譯
mām — 向「我」;ca — 還有;yaḥ — 人;avyabhicāreṇa — 沒有失敗;bhakti-yogena — 通過奉獻性服務;sevate — 作出服務;saḥ — 他;guṇān — 各物質自然型態;samatītya — 超然於;etān — 所有這;brahma-bhūyāya — 提升到婆羅門的層次;kalpate — 被認為是。
譯文
「完全從事奉獻服務,在任何情況都不會墮落,就能立即超越物質自然的型態,並且到達梵的境界。
要旨
這節詩是回答阿尊拿第三個問題。有甚麼方法達到超然境界? 一如前面所解釋的,物質世界在物質自然型態的影響下活動。一個人不該受自然型態的活動的干擾,把自己的知覺放進這種活動去。相反他 可轉移自己的知覺到 Krishna 活動去。 Krishna 活動稱爲奉愛瑜伽 ─ 永遠爲 Krishna 活動。這不但包括 Krishna ,也包括祂不同的全權擴展,例如Rama和拿拉央納。祂有無數擴展。一個人爲 Krishna 的任何形體或全權擴展服務,就被認爲處於超然境界。一個人也該留意到,所有的形體都是完全超然、喜樂、全知、永恒的。神首這些性格都是全能和全知的。他們擁有一切超然性質。因此,如果一個人爲 Krishna 或祂的全權擴展服務,堅定不移,儘管克服物質自然的型態十分困難,他也能很容易克服它們。第七章已說明了這一點。皈依的人立即克服物質自然型態的影響。在 Krishna 知覺中或從事奉獻服務,也就是獲得跟 Krishna 的相同的性質。主說,祂的本性是永恒、極樂、全知的;生物是至尊的所屬個體,一如金粘是金礦的部份。因此,生物的靈性地位跟金子相同,在性質方面,與 Krishna —般無異。個體性的分別繼續,否則就沒有奉愛瑜伽可言。 奉愛瑜伽意即主就在那兒,奉獻者就在那兒,主和奉獻者交換愛的活動就在那兒。因此,兩人的個體性存在於至尊性格神首和個人之間, 否則,奉愛瑜伽就沒有意義。如果一個人不是跟主一樣,處於超然境界,就不能爲至尊主服務。要充任國王的個人助手,就須夠資格。到達梵的境界,也即是說,擺脫一切物質汚染,就是爲至尊主服務的資格。據《韋達》經典說,一個人達到梵的境界就達到至尊梵。這等於說, 一個人在性質上變得與梵一般無異。達到梵的境界,他就不會喪失作爲個別靈魂永恒的梵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