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章 10 節
अभ्यासेऽप्यसमर्थोऽसि मत्कर्मपरमो भव ।
मदर्थमपि कर्माणि कुर्वन्सिद्धिमवाप्स्यसि ॥ १० ॥
abhyāse ’py asamartho ’si
mat-karma-paramo bhava
mad-artham api karmāṇi
kurvan siddhim avāpsyasi
字譯
abhyāse — 在修習;api — 就算;asamarthaḥ — 不能夠;asi — 你是;mat-karma — 「我」的工作;paramaḥ — 至尊的;bhava — 你成為;mat-artham — 為了「我」的原故;api — 就算;karmāṇi — 什麼;kurvan — 執行;siddhim — 完整;avāpsyasi — 達到。
譯文
「如果你不能修行奉愛瑜伽的規範,那麼,只要努力爲我工作- ─ 爲我工作,你會到達完美的境界。
要旨
一個人即使不能夠在靈性導師的指引下,遵行奉愛瑜伽的規範守則,仍可爲至尊主工作,以達到這個完美的境界。第十一章詩節五十五已解釋了如何工作。人該同意傳播 Krishna 知覺。很多奉愛者爲傳播 Krishna 知覺努力,他們需要幫助。因此,人即使不能夠直接遵行奉愛瑜伽規範守則,仍能嘗試在這項工作上幫上一把。每一努力都需要土地、資金、組織、勞工。這情况就好像商業一般,需要一個地方駐脚,一些資金調轉,一些勞工,一個組織以作擴充之用。爲 Krishna 服務如是。兩者唯一的分别是,在物質主義中,人爲感官快樂而工作。然而,同樣的工作,可爲滿足 Krishna 而做;這就是靈性工作了。如果一個人有足夠的金錢,他可幫助建造辦事處或廟宇,以作傳播 Krishna 知覺之用。或者,他可在印刷方面幫忙。有很多方面的活動,而人該對這些活動感興趣。要是他不能犠牲這些活動的成果,仍可犠牲一部份,用以傳播 Krishna 知覺。自願爲 Krishna 知覺的事業服務,可把自己提昇到愛神的境界,因而逹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