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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奉獻服務的純潔

先前施瑞拉茹帕·哥斯瓦米在他淵博廣大的論述中傳授的教誨, 全部都可以如此概括:只要人有物質的傾向,或是想融匯進靈性的光燦,便進不了純粹奉獻服務的領域。跟著,茹帕·哥斯瓦米宣示了奉獻服務超越一切物質考慮,也不限於任何一個特殊的國家、特殊的階級、特有的社會或環境。正如《聖典博伽瓦譚》所述,奉獻服務是超然的,沒有緣故的。 奉獻服務是在沒有任何獲利索求下履行時,任何物質環境都不能制止它,它對每個人都公開,並沒有任何區別。 奉獻服務是所有生命體的構成性職責。

在中世紀,隨著主采坦亞偉大的同游尼提阿南達的隱跡,有一群自稱為尼提阿南達後裔的僧侶,不僅自號為哥斯瓦米階級,還更進一步宣稱修習奉獻服務以及傳揚奉獻服務,只屬於他們以尼提阿南達系譜見稱的特殊階層。如此,他們人為地使用了權力一段時間,直至哥迪亞·外士納瓦傳系強而有力的阿查亞施瑞拉巴提希丹塔·薩臘斯瓦緹·塔庫才徹底粉碎了他們的想法。鬥爭持續了一陣子,結果還是真理得勝。現在已經明確奉獻服務並不限於某個特殊階層的人。除此以外,任何從事於奉獻服務的人已經處於高級婆羅門的地位。故此,施瑞拉巴提希丹塔·薩臘斯瓦緹·塔庫為了這個運動而作出的奮鬥終告大捷。

基於施瑞拉巴提希丹塔的見解,現在,來自宇宙或世界上任何部份的人都可以成為哥迪亞·外士納瓦。任何一位純粹的外士納瓦都位處超然。因此,這樣的人已獲得了物質世界之內的最高資格——處於善良形態之中。我們在西方世界的奎師那知覺運動建基於本人的靈性導師施瑞拉巴提希丹塔·薩臘斯瓦緹·塔庫上述的提案。本人依據他的權威,招攬西方國家的各階人士成為成員。那些所謂的婆羅門階層聲稱:不是誕生在婆羅門階層的人不可以接受聖線,也不可以當高階外士納瓦。可是我們並不承認這種謬論,因為茹帕·哥斯瓦米和經典都不支持上述論調。

施瑞拉茹帕·哥斯瓦米在這裡特別提到:每個人生下來便有權利做奉獻服務,知覺奎師那。他從諸多經典中引出很\多證據,並且特別引述《宇宙古史——蓮花之部》中聖哲瓦希施塔告訴迪利帕王的一段,內文如後:“國王陛下,每個人都有權利去執行奉獻服務,就象他有權利在瑪伽月份(十二/一月)清早沐浴一樣。”在《宇宙古史——斯刋達之部——卡師節》中有更多的證明:“在稱為孔雀旌旗的 國度裡,被視為較戍陀還要低的下層人士也接受啟迪,並參與成為外士納瓦宗奉獻服務。他們穿好衣服,身體各部份塗上聖泥,手持念珠, 頸上也戴了項珠,看來便象從無憂星宿而降一樣。事實上,他們看起來都美麗非凡,立即超越了普通的婆羅門。”

因此,外士納瓦自動當上了婆羅門,薩納坦·哥斯瓦米在他所作的外士納瓦指南《哈裡奉愛魁力》中支持這說法。他在書中清楚地陳述:任何恰當地受到外士納瓦宗啟迪的人肯定成為婆羅門,就如稱為錫合金的一種金屬混入水銀便轉變成黃金。一位真正的靈性導師,在權威的指導下,能夠把任何人啟導成為外士納瓦,自然地他達到了婆羅門的最高地位。

不過,施瑞拉茹帕·哥斯瓦米警告說:即使受到一位真正的靈性導師恰當的啟迪,也不要以為只是接受如此啟迪便功德圓滿。他仍需很小心地遵循規範守則。如果接受了靈性導師,得到啟迪後,不遵守奉獻服務的規範守則,便會再次墮落。人必須提高警惕,謹記自己是奎師那超然身體的所屬部份;作為所屬部份,他的責任是服務整體(即奎師那)。如果我們不替奎師那服務,我們便再次墮落。換句話說, 僅是被啟迪,並不等於就被提升至高等婆羅門的地位,他還須履行職責和非常嚴格地遵守規範原則。

施瑞拉茹帕·哥斯瓦米也說,如果一個人有規律地履行奉獻服務, 便沒有墮落這回事。縱使環境使然,有點墮落,外士納瓦也不用做贖罪苦行的淨化儀式。倘若某人從奉獻性原則下墮,他不必採取贖罪苦行,以求改造。只要他履行奉獻服務的規範守則,便足夠扶持他恢復原位。這便是外士納瓦宗(奉獻宗)神秘之處。

實際上,提升人至靈性知覺層次有三個程式。這些程式稱為業報karma、思辨 jïäna、奉愛 bhakti。儀式的執行是在業報範疇,推敲程式則在思辨範疇,而一個參與奉愛——對主奉獻服務的人,不用再和業報及思辨有任何關係。前面已經解釋過純粹的奉獻服務並沒有任何思辨或業報的沾染。奉愛應該不沾染哲學性推敲及儀式的執行。就這方面,施瑞拉茹帕·哥斯瓦米引證《聖典博伽瓦譚》(11.21.2):

主奎師那對烏達瓦說:“有否資格可以這樣分別:在執行奉獻服務上已經很高超的人永遠不再求庇護於果報活動程式或哲學性推敲。人如果堅守奉獻服務。接受權威人士和阿查亞們留下的規範原則指引,那就是最佳的資格。”

《聖典博伽瓦譚》(1.5.17)支持這項聲言,施瑞拉拿拉達如此奉勸維阿薩:“即使一個人並不履行他特別的職責,便立即求取哈裡(奎師那)蓮花足的直接庇護,這個人本身並沒有做錯,在所有情況之下, 他的地位都是穩固的。即使由於交往不良,他在執行奉獻服務時墮落了,或許沒有走畢奉獻服務完善之途便早逝,對他也沒有損失。然而一個只是執行四社會階層四靈性晉階中的職責,但沒有達到奎師那知覺的人,實際上並沒有得到人生的真正益處。”上述聲言的要旨是: 為了感官享樂,所有受條件限制了的靈魂都很拼命地從事於種種活動,卻不知道這一切永遠都不能幫他脫離物質的污染,獲得的只是重複的生與死。 瑞沙巴天人在《聖典博伽瓦譚》第五章中清晰地向眾子陳述:“從事於果報活動的人重複地接受生與死,直至他們培養出對華蘇德瓦的愛意,不然的話,便沒有可能走出物質自然這些嚴格定律。”故此, 任何一個非常認真地從事於四社會階層四靈性晉階的職務,但是並沒有培養出對至尊人格首神華蘇德瓦的愛的人,應該被視為只是糟蹋了人生。”

這點也在《聖典博伽瓦譚》(11.11.32)中證實了。主對烏達瓦說:

“我親愛的烏達瓦,任何一個完全皈依我、求取我的庇護、遵循我的教誨、放棄所有職責的人,都被視為一流的。”從至尊人格首神這段話,可以明白到一般受到慈善博愛、倫理道德、利他主義、政治活動和社會福利活動吸引的人,只是在物質世界範疇中的好人而已。我們從《聖典博伽瓦譚》和其他純正的韋達經典進一步知悉:如果只是在奎師那知覺中活動,執行奉獻服務,他的地位便被認為遠勝於所有那些從事于慈善博愛、倫理道德、利他主義、社會福利等等活動的人所處的地位。

這同一點在《聖典博伽瓦譚》(11.5.41)中更得到有力的證明。卡拉巴佳拿·牟尼告訴尼彌大君說:“國王陛下,倘若某人放棄他在四社會階層四靈性晉階中所指定的職責,完全求取主蓮花足的庇護,皈依於主的蓮花足下,便不再有任何虧欠,也再沒有義務去執行為偉大的聖哲、祖先、生命體、家庭和社會成員而做的各種各樣的活動。他也無需為幫助擺脫出罪惡污染的五種祭祀而顧慮,僅僅履行奉獻服務, 便免於各類的責任和義務。”這段話的要旨是:人一旦生下來,便立刻欠了多方面的債。他虧欠了偉大的聖哲賢人,因為閱讀了他們權威性的經典和書籍,從而獲益。例如我們從維阿薩所寫的書籍中,得到很多好處。維阿薩遺留下給我們全部的《韋達經》,在維阿薩撰寫以前,韋達文學只是聽授的;只是聆聽,門生很快學會各首曼陀羅,他們不用閱讀。隨後,維阿薩天人在想,還是將《諸韋達經》寫下來比較明智。因為在這個年代,人們的記憶衰退,記不起靈性導師講述過的全部教導。因此,他以書籍的形式——如《宇宙古史》、《終極韋 達經》、《偉大的巴臘特》及《聖典博伽瓦譚》等等,把一切韋達知識留傳下來。

我們也虧欠了很多其他聖哲如商卡爾,高塔瑪牟尼和拿拉達牟尼等人,因為我們從他們的知識中獲益。同樣地,我們也虧欠了祖先, 因為我們在某一個家庭誕生,繼承了遺產和得到福蔭。因此,我們虧欠了祖先,在他們逝世之後,要供奉他們“祖靈祭糧”(pinda()即祭餘)。

同樣地,我們也虧欠了一般大眾,還有我們的親屬、朋友、甚至給予我們很多服務的母牛和狗。

這樣,我們虧欠了半神人、祖先、聖哲賢人、動物及社會大眾。我們的責任是正確地去履行服務,以回報他們。但是憑藉奉獻服務, 如果某人放棄一切義務,只是皈依至尊人格首神,便不再欠任何人, 不再對任何其他的受益來源有義務。

主也在《博伽梵歌》中說:“放棄各式各樣的宗教,只要皈依我。我會把你從罪惡的業報中拯救出來,不要害怕。”人或許會想,要是皈依至尊人格首神,便不能夠履行所有其他的義務。可是主重複說: “不要猶疑,不要以為由於你放棄了一切別的事務,你的生命便有瑕疵。不要這樣想,我會全面保護你。”這便是主奎師那在《博伽梵歌》中的保證。

《阿嘎斯提亞贊》中也有更多證據:“就如解脫了的人不需要經典的規範守則,因此,一個恰當地服務主臘瑪昌鐸的人也不需要韋達補充文獻指示的禮儀守則。”換句話說,主臘瑪昌鐸或奎師那的奉獻者已經是解脫了的靈魂,不用追隨韋達文獻儀式部份所提及的種種規範守則。

同樣地,卡拉巴佳拿牟尼在《聖典博伽瓦譚》(11.5.42)告訴尼彌國王說:“國王陛下,一個人放棄了崇拜半神人,完全將精力集中於對至尊人格首神的奉獻服務,主會對他非常非常親切。故此,如果他偶爾錯誤地幹了一些違禁的事,也不用舉行什麼淨化儀式。因為主處於他的心中,同情他意外所犯的錯誤,從內心糾正他。”《博伽梵歌》很多處地方也證實了至尊人格首神奎師那特別關顧他的奉獻者,強調沒有事物能夠引致祂的奉獻者下墮。主一直都在保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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