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章 21 節
कार्यकारणकर्तृत्वे हेतु: प्रकृतिरुच्यते ।
पुरुष: सुखदु:खानां भोक्तृत्वे हेतुरुच्यते ॥ २१ ॥
kārya-kāraṇa-kartṛtve
hetuḥ prakṛtir ucyate
puruṣaḥ sukha-duḥkhānāṁ
bhoktṛtve hetur ucyate
字譯
kārya — 影響;kāraṇa — 原因;kartṛtve — 在創造的事物中;hetuḥ — 工具;prakṛtiḥ — 物質自然;ucyate — 據說;puruṣaḥ — 生物體;sukha — 快樂;duḥkhānām — 困苦的;bhoktṛtve — 在享樂中;hetuḥ — 工具;ucyate — 據說。
譯文
「據說,自然本性是一切物質活動和結果的原因,生物則是這個世界上各種不同苦樂的原因。
要旨
生物的軀體和感官的種種展示是物質自然引起的。生物有八百四十萬種;這種類上的分別由物質自然產生。生物有不同的感官快樂,因此想在這個或那個軀體中生存,因而引起這個現象。生物被放置在不同的軀體內,可享受不同的快樂,但也要承受不同的痛苦。生物的物質苦樂由軀體引起,並非由本來的自我引起。毫無疑問,生物在原始的情況可享受快樂。這本來就是生物的眞正情況。生物因爲欲望支配物質自然,所以淪落在物質世界。靈性世界肯定有享樂,那是生物真正的狀況,但在物質世界,每個人都努力攫取不同形式的軀體快樂。如果這軀體不過是感官的結果,這一點會更淸楚。感官是滿足欲望的工具,而整個 ─ 軀體和工具般的感官 ─ 由物質自然給予,生物的境遇好壞,由自己過去的欲望和活動決定。這一點在下一節將很淸楚。物質自然根據一個人的欲望和活動,將他放在不同的居所裡。生物之所以被放置在某一居所裡,承受與之而來的苦樂,是由自己造成的。一旦被放置於某種軀體裡,他就受自然的控制,因爲軀體是物質,根據自然律則而活動。這時,生物無力量改變這律則。假設生物被放置在狗的軀體裡。他一被放置在狗的軀體裡,就須好像狗那般活動,不可以其它方式活動。如果生物被放置在豬的軀體,就被逼吃糞便,好像豬般活動。同樣,生物如果被放置在半神人的軀體裡,也得按照半神人的軀體活動。然而,在所有情況下,超靈都跟個別靈魂一塊。《韋達》經對這一點有所解釋。至尊主對生物十分仁慈,祂永遠伴隨個別靈魂,而且,在所有的情況下,都以超靈的身份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