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章 41 節
तस्मात्त्वमिन्द्रियाण्यादौ नियम्य भरतर्षभ ।
पाप्मानं प्रजहि ह्येनं ज्ञानविज्ञाननाशनम् ॥ ४१ ॥
tasmāt tvam indriyāṇy ādau
niyamya bharatarṣabha
pāpmānaṁ prajahi hy enaṁ
jñāna-vijñāna-nāśanam
tasmāt — 因此;tvam — 你;indriyāṇi — 感官;ādau — 在開始的時候;niyamya — 經過調整;bharatarṣabha — 啊,伯拉達後裔之首;pāpmānam — 罪惡的巨大象徵;prajahi — 壓制;hi — 當然地;enam — 這;jñāna — 知識;vijñāna — 純潔靈魂的科學知識;nāśanam — 毀滅者。
因此呀巴拉達的至乂阿尊拿,開始時,規限感官,遏制罪惡的大纛(色欲),而且,屠戮它,不讓它遮蔽知識和自覺。
主勸諭阿尊拿,開始時,該規限感官,才能遏制邪惡的大敵 ─ 色欲。色欲摧毁追求自覺 ─ 更明確地說,對自我的知識 ─ 的意志。知識指自我的知識、與非自我的知識有别。換句話說,這是靈魂而非軀體的知識。自覺即對靈魂、對自己的律定地位、對自己跟至尊靈魂的關係的知識。聖典《博伽瓦譚》說:
jñānaṁ parama-guhyaṁ me
yad vijñāna-samanvitam
sa-rahasyaṁ tad-aṅgaṁ ca
gṛhāṇa gaditaṁ mayā
SB 2.9.31
「對自我和至尊自我的知識十分玄秘,爲摩耶遮蔽,但要是主親自訓說,這知識和特定的覺悟可以了解。」
《博伽梵歌》便是給我們這知識 ─ 自我的知識。生物是主的所屬個體部份,因此,他們只該爲主服務。這知覺即 Krishna 知覺。從生命的開端,我們便須學習 Krishna 知覺,才可到達完全的 Krishna 知覺,並且依據 Krishna 知覺活動。
對主的愛是每一生物的本性,欲望只是它的歪曲反映。要是一個人從始便接受知覺的敎育,對神自然而然的愛不會變壞,成爲色欲。當對神的愛變壞,成爲欲望,便很難回復正常。然而,Krishna 知覺十分有力,遲開始的人遵行奉獻服務的規範原則,照樣可變得愛主。因此,從生命的任何階段,或從感到逼切的時候開始,一個人也能在 Krishna 知覺中規限感官,爲主作奉獻服務,將欲望變爲對主的愛 ─ 這是人體生命最完美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