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人類與神性的永恆關係
1. 所有生命體的本質(2.11-30) 生命體的本質是靈魂,永恆不朽,超越物質身體的生滅。靈魂非由八種物質元素(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組合而成,亦非科學實驗室可製造。物質身體隨時間改變,從童年到老年,乃至生生世世,但靈魂始終不變。父母視孩子為永恆存在,無視其身體變化,證明靈魂與身體分離。靈魂不受物質痛苦與快樂影響,這些感受源於誤認身體為自我。自我實現者不執著於物質痛苦與快樂,視其為暫時。靈魂是神性的微粒,質地與神性相同,雖小如髮尖萬分之一,卻具強大靈性力量,維持物質身體。靈魂不可被武器切割、火焰焚燒、水浸濕或空氣蒸發,永恆存在,遍佈宇宙,甚至太陽。
2. 神性的部分與整體(15.4) 每個生命體是至高神性的部分,屬靈性本質,與物質世界格格不入。物質文明追求享樂,錯誤比喻為根在上、枝葉在下的榕樹, Brahma 居於最高平面 Brahmaloka ,其他平面如 Jana 、 Tapa 、 Swarga 、 Bhuba 、 Bhuloka 為分支。靈魂受自然三模式(善、激情、無知)影響,成為神、工作或動物等,卻不知如何脫離此樹。欲解脫,需以無執著的武器砍斷樹根,臣服於一切之源的神性,回到祂的國度,永不再返物質世界。
3. 比喻為太陽與光芒(2.24, 7.4-5) 靈魂與神性質地相同,如太陽與其光芒。神性是唯一的太陽,靈魂是無數光芒粒子。質上相同,量上差異巨大。物質元素(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是神性的低等本性,靈魂則是高等本性,永不等同神性。
4. 質地相同(14.2) 靈魂與神性在靈性質地上相同,皆為靈性存在,超越物質限制。靈魂遍佈身體,神性遍佈宇宙,兩者皆具永恆、不朽特性。
5. 神性在母本性子宮中孕育生命體(14.3-4) 神性是所有生命體的父親,物質與靈性本性是母親。840萬種生命形式皆由神性在自然子宮中孕育,構成宇宙家庭。
6. 自然與生命體從屬於神性(9.10) 物質自然與生命體皆從屬於神性,受其掌控。神性是兩者的擁有者與主導者。
7. 神性的無人格特徵遍佈一切(9.3-4)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物質自然與生命體,作為宇宙的靈性基礎,無處不在。
8. 自然即潛能,一切源於神性(10.8-11) 自然是神性的潛能,宇宙萬物皆由神性發出。物質、靈性與邊際潛能皆源於祂。
9. 神性全能,掌控所有潛能(8.22) 神性是物質、靈性與邊際潛能的主人,擁有無限力量,統御一切。
10. 物質潛能的產物(7.4) 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皆為神性物質潛能的產物,構成物質世界。
11. 生命體為靈性潛能的產物(7.5) 生命體源於神性的靈性潛能,具高等本性,與物質元素截然不同。
12. 神性超越兩種潛能(7.6-7) 神性位於物質與靈性潛能之上,是一切的本源與最終原因。
13. 神性以無人格至高真理顯現(7.8-11, 13.13-17)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宇宙,作為靈性光芒,滲透物質與靈性存在。
14. 物質本性非永恆(8.19) 物質本性暫時,隨創造與毀滅循環,終將消逝。
15. 靈性本性永恆(8.20) 靈性本性永恆不變,超越物質世界的生滅。
16. 生命體傾向享受物質本性(13.21) 靈魂雖為靈性本性,卻因欲望傾向享受物質世界,陷入輪迴。
17. 神性與靈魂皆為享受者(13.17-20) 神性與靈魂皆稱 Purusha (享受者),自然為 Prakriti (被享受者)。靈魂在物質模式下受限,誤以為自己是享受者。
18. 神性為真正享受者(13.29) 神性是唯一真享受者,靈魂在物質模式下為條件性享受者,受自然束縛。
19. 靈魂的真實位置(9.27) 靈魂的真實角色是神性的僕人或被享受者,服務神性是其本質。
20. 遺忘真實本性導致痛苦(7.13-16) 靈魂忘記其與神性的僕人關係,誤認物質本性,導致多重痛苦。
21. 神性親自或派遣使者拯救(4.7-8) 神性親自降臨或派遣親信僕人,喚醒忘記本性的靈魂,引導其回歸。
22. 無人能知神性,除非祂自我揭示(4.1-3) 神性只能通過自身或其親信僕人揭示,否則無人能真正認識祂。
23. 神性的降臨不同於凡人(4.5-6, 4.9) 神性降臨(化身)不同於普通生命體的出生,屬超然,非物質束縛。
24. 誤認物質本性導致恐懼(4.10-11) 靈魂誤認自身為物質本性,產生恐懼,這是其痛苦的根源。
25. 消除恐懼的努力受挫(4.16-18) 通過工作、知識或神秘力量試圖擺脫恐懼的努力,總是被自然法則挫敗。
26. 錯誤追求幸福(7.20-23) 靈魂因錯誤享受欲望,服務其他生命體,尋求虛幻幸福,偏離神性。
27. 愚人視神性為凡人(9.11-12, 7.24-25) 當神性降臨,愚人因無知視其為普通人,無法識其超然本質。
28. 罪人拒絕服務神性(7.15) 遵循惡魔原則、執著罪行的愚人,不願服務神性,沉淪物質。
29. 守法者的神性意識(7.16) 守法且忠誠的人在困境、經濟需求或求知慾中,開始喚醒神性意識。
30. 超然神性意識(8.22) 神性意識超越工作、知識或神秘力量,僅通過奉獻服務喚醒。
31. 無人被拒接近神性(10.30-32) 任何有意願接近神性者,立即得到淨化,無人被拒。
32. 四種種姓遍佈宇宙(4.13)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依自然模式的品質分佈宇宙。
33. 種姓的特性(18.41-44) 各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依品質與職責區分,服務神性。
34. 通過職業達到奉獻服務(18.46-50) 任何人可通過自身職業,進行超然愛的奉獻服務,接近神性。
35. 超然模式下的成就(18.56-66) 工作者、救贖主義者或神秘主義者在超然奉獻模式下,皆可達到神性。
36. 奉獻服務的間接成果(18.56-66) 工作滿足物質需求,知識帶來救贖,神秘主義見局部神性,皆可通過超然愛的奉獻服務間接實現。
37. 所有經典的唯一目標(4.11) 所有經典的唯一目標是實現 Sri Krishna ,至高神性人格。
37a. 神性的無人格與人格特徵(13.13-17) 神性同時具無人格(遍佈光芒)與人格( Sri Krishna )特徵。
38. 無知者崇拜次神(4.12, 7.20-23, 9.23-25) 無知神性( Sri Krishna )者崇拜具物質力量的次神,追求快速成功。
39. 物質世界中的無人格存在(7.24-28) 神性在物質世界以無人格形式存在,作為能量基礎。
40. 物質世界的遍佈(10.19-42, 11.9-50, 9.4-10)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物質世界,維持宇宙運行。
41. 靈性世界中的人格存在(16.16-19, 8.20-22) 在靈性世界,神性以 Paramatma 及 Bhagwan 的人格形式存在。
42. 神性的多重擴展(10.42) 在靈性世界,神性以多重人格擴展,展現無限形式。
43. 自我實現者見神性(9.13-14, 10.3, 10.9-11, 12.2) 僅自我實現的靈魂,通過神性內在潛能降臨時,見其絕對人格。
44. 阿爾恰形象(9.24-26) Archa Murti 是神性絕對人格的超然代表,方便受限靈魂接近神性。
45. 物質非宇宙終極原因(9.10-12) 物質世界非自發能量演化,而是神性的能量,祂是創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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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人類對神性的責任
1. 合作的神聖責任(7.3, 7.7) 每個生命體作為神性部分,應與神性合作,履行其本質職責。
2. 兩類生命體(7.14-21) 生命體分為物質世界與靈性世界兩類,物質世界中的受三重苦難影響。
3. 靈性主義者的和諧(無具體經文) 靈性主義者通過與神性計劃的合作,與神性保持完全和諧。
4. 物質主義者的懲罰(16.4-20, 7.15) 物質主義者受激情與憤怒驅使,遵循惡魔原則,受神性外在能量 Maya 懲罰。
5. 聆聽神性教導(7.14, 18.65-66, 16.19) 物質主義者若聆聽 博伽梵歌 的教導,可達到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6. 首要職責(9.24, 9.22, 8.15-16, 9.3) 人類最重要職責是與神性人格合作,遵循其指引。
7. 奉獻服務超越其他(參見第一章35) 善行、知識救贖或神秘力量的完美,皆從屬於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8. 無奉獻的知識無益(12.5-12, 6.22) 無超然愛奉獻的救贖知識,只是接受不必要的痛苦。
9. 真實救贖知識(13.7-11) 真正的救贖知識如 博伽梵歌 所述,引導靈魂認識神性。
10. 各階層的合作(18.41-48) 無論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或更低者,皆須參與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11. 救贖靠奉獻(14.22-24) 救贖非靠空洞思辨,而是通過奉獻服務實現。
12. 臣服 Sri Krishna 即解脫(10.10-11) Sri Krishna 如太陽,臣服於祂即從物質無知中解脫。
13. 無條件合作(17.21-22) 不應為物質利益而有條件地與神性合作。
14. 神性滿足物質與靈性(9.22, 10.3, 10.10-11) 即使有條件合作,神性不僅滿足物質需求,還引導至更高靈性生活。
15. 聖人交往(9.13-14, 10.8-9) 純粹奉獻服務通過與聖人交往獲得。
16. Krishna 的慈悲(10.10-11) 僅憑 Krishna 的慈悲,通過聖人交往可達 Krishna 。
17. 聖人交往的祝福(8.35-40) 與聖人奉獻者交往, Krishna 賜福,喚醒神性意識。
18. 無聖人交往無神性意識(13.7) 不與聖人交往,無法發展神性意識。
19. 通過靈性導師接近 Krishna (2.6-7, 18.64-66) Sri Krishna 是理想聖人,通過其透明媒介(靈性導師)接近, Krishna 將自我揭示。
20. 接受 Krishna 的最後教導(18.67-68) 僅經超然訓練者能接受 Sri Krishna 的最終教導。
21. 純淨奉獻者的信仰(7.25-28) 完全淨化罪惡者才能對 Sri Krishna 的最終教導堅定信心。
22. 純淨奉獻者的珍貴(7.19, 6.29-31) 純淨奉獻者稀有,深受 Sri Krishna 喜愛。
23. 純淨奉獻者的標誌(12.14-20) 純淨奉獻者具特定標誌,顯示其靈性純粹。
24. 避免破壞性習慣(18.4-6, 9-10, 12-13, 18-19, 21-22) 為達奉獻模式,應防範 博伽梵歌 所述的破壞性習慣。
25. 在真誠導師下修行(7.16-17, 6.3-8, 6.1, 5.21-22) 在真誠靈性導師指導下修行奉獻服務,逐漸喚醒神性意識。
26. 神性意識的自然性(12.6-10) 神性意識或超然愛奉獻非人為強加,內在存在,僅需通過修行喚醒。
27. 接近真誠靈性導師(4.35-43) 奉獻服務的第一步是接近真誠靈性導師。
28. 崇拜 Krishna (3.3-35, 9.26-27) 下一階段是以一切方式崇拜 Krishna 。
29. 調節生活習慣(6.14-18) 調節飲食、習慣,於特定日子如 Ekadashi 齋戒。
30. 心智平衡(5.18-20) 修行心智平衡,不因世俗得失而動搖。
31. 專注 Sri Krishna (9.22-23, 3.30-32, 7.7, 9.34, 18.65, 10.6, 10.9, 11.55, 11.58, 11.65, 12.15) 將心智專注於 Sri Krishna ,絕對神性人格,不忽視其他具權能的生命體(次神)。
32. 最重要的奉獻修行(4.38, 12.55, 9.13-14) 奉獻實踐中最重要的是與聖人奉獻者交往、唱誦 Krishna 聖名、居於聖地、崇拜 Sri Krishna 的 Archa Murti 。
33. Krishna 保護奉獻者(無具體經文) 在靈性訓練中,若奉獻者犯錯, Sri Krishna 保護其不墮落。
34. 純粹奉獻包含一切(無具體經文) 救贖、知識、棄絕皆為世俗兼靈性努力,純粹奉獻者自動獲得所有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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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人類的終極需求與人生完美
1. 聖人交往與聖名唱誦(2.39-53) 若幸運與聖人奉獻者交往,獲得聆聽與唱誦神性聖名的機會,奉獻者從世俗影響中解脫,達純粹靈性本性。
2. 靈性奉獻者的標誌(2.56-72) 靈性奉獻者具顯著標誌,顯示其超越物質存在的純粹狀態。
3. 無需過分苦行(12.13-20) 無需為靈性進展進行不必要的嚴苛苦行,靈性奉獻者在各階層生活中皆超越物質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