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伽梵歌的分析

第一部分:人類與神性的永恆關係

1. 所有生命體的本質(2.11-30)     生命體的本質是靈魂,永恆不朽,超越物質身體的生滅。靈魂非由八種物質元素(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組合而成,亦非科學實驗室可製造。物質身體隨時間改變,從童年到老年,乃至生生世世,但靈魂始終不變。父母視孩子為永恆存在,無視其身體變化,證明靈魂與身體分離。靈魂不受物質痛苦與快樂影響,這些感受源於誤認身體為自我。自我實現者不執著於物質痛苦與快樂,視其為暫時。靈魂是神性的微粒,質地與神性相同,雖小如髮尖萬分之一,卻具強大靈性力量,維持物質身體。靈魂不可被武器切割、火焰焚燒、水浸濕或空氣蒸發,永恆存在,遍佈宇宙,甚至太陽。

2. 神性的部分與整體(15.4)     每個生命體是至高神性的部分,屬靈性本質,與物質世界格格不入。物質文明追求享樂,錯誤比喻為根在上、枝葉在下的榕樹,  Brahma  居於最高平面  Brahmaloka ,其他平面如  Jana 、  Tapa 、  Swarga 、  Bhuba 、  Bhuloka  為分支。靈魂受自然三模式(善、激情、無知)影響,成為神、工作或動物等,卻不知如何脫離此樹。欲解脫,需以無執著的武器砍斷樹根,臣服於一切之源的神性,回到祂的國度,永不再返物質世界。

3. 比喻為太陽與光芒(2.24, 7.4-5)     靈魂與神性質地相同,如太陽與其光芒。神性是唯一的太陽,靈魂是無數光芒粒子。質上相同,量上差異巨大。物質元素(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是神性的低等本性,靈魂則是高等本性,永不等同神性。

4. 質地相同(14.2)     靈魂與神性在靈性質地上相同,皆為靈性存在,超越物質限制。靈魂遍佈身體,神性遍佈宇宙,兩者皆具永恆、不朽特性。

5. 神性在母本性子宮中孕育生命體(14.3-4)     神性是所有生命體的父親,物質與靈性本性是母親。840萬種生命形式皆由神性在自然子宮中孕育,構成宇宙家庭。

6. 自然與生命體從屬於神性(9.10)     物質自然與生命體皆從屬於神性,受其掌控。神性是兩者的擁有者與主導者。

7. 神性的無人格特徵遍佈一切(9.3-4)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物質自然與生命體,作為宇宙的靈性基礎,無處不在。

8. 自然即潛能,一切源於神性(10.8-11)     自然是神性的潛能,宇宙萬物皆由神性發出。物質、靈性與邊際潛能皆源於祂。

9. 神性全能,掌控所有潛能(8.22)     神性是物質、靈性與邊際潛能的主人,擁有無限力量,統御一切。

10. 物質潛能的產物(7.4)      地、水、火、風、以太、心智、智慧、自我皆為神性物質潛能的產物,構成物質世界。

11. 生命體為靈性潛能的產物(7.5)      生命體源於神性的靈性潛能,具高等本性,與物質元素截然不同。

12. 神性超越兩種潛能(7.6-7)      神性位於物質與靈性潛能之上,是一切的本源與最終原因。

13. 神性以無人格至高真理顯現(7.8-11, 13.13-17)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宇宙,作為靈性光芒,滲透物質與靈性存在。

14. 物質本性非永恆(8.19)      物質本性暫時,隨創造與毀滅循環,終將消逝。

15. 靈性本性永恆(8.20)      靈性本性永恆不變,超越物質世界的生滅。

16. 生命體傾向享受物質本性(13.21)      靈魂雖為靈性本性,卻因欲望傾向享受物質世界,陷入輪迴。

17. 神性與靈魂皆為享受者(13.17-20)      神性與靈魂皆稱  Purusha (享受者),自然為  Prakriti (被享受者)。靈魂在物質模式下受限,誤以為自己是享受者。

18. 神性為真正享受者(13.29)      神性是唯一真享受者,靈魂在物質模式下為條件性享受者,受自然束縛。

19. 靈魂的真實位置(9.27)      靈魂的真實角色是神性的僕人或被享受者,服務神性是其本質。

20. 遺忘真實本性導致痛苦(7.13-16)      靈魂忘記其與神性的僕人關係,誤認物質本性,導致多重痛苦。

21. 神性親自或派遣使者拯救(4.7-8)      神性親自降臨或派遣親信僕人,喚醒忘記本性的靈魂,引導其回歸。

22. 無人能知神性,除非祂自我揭示(4.1-3)      神性只能通過自身或其親信僕人揭示,否則無人能真正認識祂。

23. 神性的降臨不同於凡人(4.5-6, 4.9)      神性降臨(化身)不同於普通生命體的出生,屬超然,非物質束縛。

24. 誤認物質本性導致恐懼(4.10-11)      靈魂誤認自身為物質本性,產生恐懼,這是其痛苦的根源。

25. 消除恐懼的努力受挫(4.16-18)      通過工作、知識或神秘力量試圖擺脫恐懼的努力,總是被自然法則挫敗。

26. 錯誤追求幸福(7.20-23)      靈魂因錯誤享受欲望,服務其他生命體,尋求虛幻幸福,偏離神性。

27. 愚人視神性為凡人(9.11-12, 7.24-25)      當神性降臨,愚人因無知視其為普通人,無法識其超然本質。

28. 罪人拒絕服務神性(7.15)      遵循惡魔原則、執著罪行的愚人,不願服務神性,沉淪物質。

29. 守法者的神性意識(7.16)      守法且忠誠的人在困境、經濟需求或求知慾中,開始喚醒神性意識。

30. 超然神性意識(8.22)      神性意識超越工作、知識或神秘力量,僅通過奉獻服務喚醒。

31. 無人被拒接近神性(10.30-32)      任何有意願接近神性者,立即得到淨化,無人被拒。

32. 四種種姓遍佈宇宙(4.13)      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依自然模式的品質分佈宇宙。

33. 種姓的特性(18.41-44)      各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依品質與職責區分,服務神性。

34. 通過職業達到奉獻服務(18.46-50)      任何人可通過自身職業,進行超然愛的奉獻服務,接近神性。

35. 超然模式下的成就(18.56-66)      工作者、救贖主義者或神秘主義者在超然奉獻模式下,皆可達到神性。

36. 奉獻服務的間接成果(18.56-66)      工作滿足物質需求,知識帶來救贖,神秘主義見局部神性,皆可通過超然愛的奉獻服務間接實現。

37. 所有經典的唯一目標(4.11)      所有經典的唯一目標是實現  Sri Krishna ,至高神性人格。

37a. 神性的無人格與人格特徵(13.13-17)      神性同時具無人格(遍佈光芒)與人格(  Sri Krishna )特徵。

38. 無知者崇拜次神(4.12, 7.20-23, 9.23-25)      無知神性(  Sri Krishna )者崇拜具物質力量的次神,追求快速成功。

39. 物質世界中的無人格存在(7.24-28)      神性在物質世界以無人格形式存在,作為能量基礎。

40. 物質世界的遍佈(10.19-42, 11.9-50, 9.4-10)      神性以無人格形式遍佈物質世界,維持宇宙運行。

41. 靈性世界中的人格存在(16.16-19, 8.20-22)      在靈性世界,神性以  Paramatma  及  Bhagwan  的人格形式存在。

42. 神性的多重擴展(10.42)      在靈性世界,神性以多重人格擴展,展現無限形式。

43. 自我實現者見神性(9.13-14, 10.3, 10.9-11, 12.2)      僅自我實現的靈魂,通過神性內在潛能降臨時,見其絕對人格。

44. 阿爾恰形象(9.24-26)       Archa Murti  是神性絕對人格的超然代表,方便受限靈魂接近神性。

45. 物質非宇宙終極原因(9.10-12)      物質世界非自發能量演化,而是神性的能量,祂是創造者。

### 第二部分:人類對神性的責任

1. 合作的神聖責任(7.3, 7.7)     每個生命體作為神性部分,應與神性合作,履行其本質職責。

2. 兩類生命體(7.14-21)     生命體分為物質世界與靈性世界兩類,物質世界中的受三重苦難影響。

3. 靈性主義者的和諧(無具體經文)     靈性主義者通過與神性計劃的合作,與神性保持完全和諧。

4. 物質主義者的懲罰(16.4-20, 7.15)     物質主義者受激情與憤怒驅使,遵循惡魔原則,受神性外在能量  Maya  懲罰。

5. 聆聽神性教導(7.14, 18.65-66, 16.19)     物質主義者若聆聽  博伽梵歌  的教導,可達到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6. 首要職責(9.24, 9.22, 8.15-16, 9.3)     人類最重要職責是與神性人格合作,遵循其指引。

7. 奉獻服務超越其他(參見第一章35)     善行、知識救贖或神秘力量的完美,皆從屬於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8. 無奉獻的知識無益(12.5-12, 6.22)     無超然愛奉獻的救贖知識,只是接受不必要的痛苦。

9. 真實救贖知識(13.7-11)      真正的救贖知識如  博伽梵歌  所述,引導靈魂認識神性。

10. 各階層的合作(18.41-48)      無論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或更低者,皆須參與超然愛的奉獻服務。

11. 救贖靠奉獻(14.22-24)      救贖非靠空洞思辨,而是通過奉獻服務實現。

12. 臣服  Sri Krishna  即解脫(10.10-11)       Sri Krishna  如太陽,臣服於祂即從物質無知中解脫。

13. 無條件合作(17.21-22)      不應為物質利益而有條件地與神性合作。

14. 神性滿足物質與靈性(9.22, 10.3, 10.10-11)      即使有條件合作,神性不僅滿足物質需求,還引導至更高靈性生活。

15. 聖人交往(9.13-14, 10.8-9)      純粹奉獻服務通過與聖人交往獲得。

16. Krishna  的慈悲(10.10-11)      僅憑  Krishna  的慈悲,通過聖人交往可達  Krishna 。

17. 聖人交往的祝福(8.35-40)      與聖人奉獻者交往,  Krishna  賜福,喚醒神性意識。

18. 無聖人交往無神性意識(13.7)      不與聖人交往,無法發展神性意識。

19. 通過靈性導師接近  Krishna  (2.6-7, 18.64-66)       Sri Krishna  是理想聖人,通過其透明媒介(靈性導師)接近,  Krishna  將自我揭示。

20. 接受  Krishna  的最後教導(18.67-68)      僅經超然訓練者能接受  Sri Krishna  的最終教導。

21. 純淨奉獻者的信仰(7.25-28)      完全淨化罪惡者才能對  Sri Krishna  的最終教導堅定信心。

22. 純淨奉獻者的珍貴(7.19, 6.29-31)      純淨奉獻者稀有,深受  Sri Krishna  喜愛。

23. 純淨奉獻者的標誌(12.14-20)      純淨奉獻者具特定標誌,顯示其靈性純粹。

24. 避免破壞性習慣(18.4-6, 9-10, 12-13, 18-19, 21-22)      為達奉獻模式,應防範  博伽梵歌  所述的破壞性習慣。

25. 在真誠導師下修行(7.16-17, 6.3-8, 6.1, 5.21-22)      在真誠靈性導師指導下修行奉獻服務,逐漸喚醒神性意識。

26. 神性意識的自然性(12.6-10)      神性意識或超然愛奉獻非人為強加,內在存在,僅需通過修行喚醒。

27. 接近真誠靈性導師(4.35-43)      奉獻服務的第一步是接近真誠靈性導師。

28. 崇拜  Krishna  (3.3-35, 9.26-27)      下一階段是以一切方式崇拜  Krishna 。

29. 調節生活習慣(6.14-18)      調節飲食、習慣,於特定日子如  Ekadashi  齋戒。

30. 心智平衡(5.18-20)      修行心智平衡,不因世俗得失而動搖。

31. 專注  Sri Krishna  (9.22-23, 3.30-32, 7.7, 9.34, 18.65, 10.6, 10.9, 11.55, 11.58, 11.65, 12.15)      將心智專注於  Sri Krishna ,絕對神性人格,不忽視其他具權能的生命體(次神)。

32. 最重要的奉獻修行(4.38, 12.55, 9.13-14)      奉獻實踐中最重要的是與聖人奉獻者交往、唱誦  Krishna  聖名、居於聖地、崇拜  Sri Krishna  的  Archa Murti 。

33. Krishna  保護奉獻者(無具體經文)      在靈性訓練中,若奉獻者犯錯,  Sri Krishna  保護其不墮落。

34. 純粹奉獻包含一切(無具體經文)      救贖、知識、棄絕皆為世俗兼靈性努力,純粹奉獻者自動獲得所有品質。

### 第三部分:人類的終極需求與人生完美

1. 聖人交往與聖名唱誦(2.39-53)     若幸運與聖人奉獻者交往,獲得聆聽與唱誦神性聖名的機會,奉獻者從世俗影響中解脫,達純粹靈性本性。

2. 靈性奉獻者的標誌(2.56-72)     靈性奉獻者具顯著標誌,顯示其超越物質存在的純粹狀態。

3. 無需過分苦行(12.13-20)     無需為靈性進展進行不必要的嚴苛苦行,靈性奉獻者在各階層生活中皆超越物質存在。